收养协议书

时间:2024-10-31 15:28:15
收养协议书精选15篇

收养协议书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养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收养协议书1

合同编号: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年月日

说明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是确立拟制血亲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收养法》第4条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①丧失父母的孤儿;

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无子女;

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③年满三十五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是:

①孤儿的监护人;

②社会福利机构;

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④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⑤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见《收养法》第14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登记与公证。这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3)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收养协议书2

收养人潘A,男,汉族,19xx年6月27日生,住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号。

收养人胡B,女,汉族,19xx年4月10日生,住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1号。与潘A是夫妻。

被收养人潘a,男,汉族,19xx年11月1日生,住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号。现住址。

被收养人之父蔡c,男,年月日,住址。

收养人潘A、胡B夫妇于19xx年11月1日在自家门口收养了弃婴(男),后取名为潘a。经有关部门同意登上了户口。从此,潘a与潘A、胡B夫妇成立了养孙子与养祖父母关系,至今已有15年多。后,潘a查找到了亲生父亲蔡c(母亲离异),就回到其亲生父身边生活至今。现双方收养关系形同虚设,经协商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协议如下:

一、收养人潘A、胡B与被收养人潘a经协商同意自愿解除收养关系,该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互不干涉各自的事务,养孙子与养祖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随之解除。

三、没有其他争议。

  被收养人:(签字)

  收养人:(签字)

  被收养人之父:(签字)

  时间:年月日

收养协议书3

送养人: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汉族,北京市____区人,农民,住____区__村;

送养人:_______,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汉族,北京市____区人,农民,住所同上。_______与_______系夫妻。

收养人: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汉族,北京市____区人,农民,住____区____村。

收养人:_______,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北京市____区人,农民,住所同上。_______与_______系夫妻。

被收养人:原名_______,改名_______,女,1992年6月7日出生,_______与_______之女。

收养人因结婚多年没有生育,又特别喜欢孩子,欲收养子女;送养人因有两个子女,认为将_______送给收养人抚养,对_______的成长教育更为有利,所以愿意将女儿_______送给收养人作养女。被收养人也表示愿意。

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收养人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为收养人的养女,随收养人共同生 ……此处隐藏3780个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丙方(被收养人)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工作单位和职务: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被收养人未成年时增加: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工作单位和职务: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收养人于年月日收养了被收养人,并经民政局登记确认收养关系。现经收养人、被收养人及送养人三方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并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

一、因原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送养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二、解除收养关系后,原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送养人均不得干涉对方的生活,原因收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随即终止。

三、本协议是收养人、被收养人及送养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经三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四、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一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五、收养关系解除的有关经济补偿:____________

各方均同意,无须就收养关系的履行与解除向任何一方支付补偿或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另外两份用于登记与存档。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收养协议书14

收养人_________与被收养人_________间为收养子女事宜订立契约如下:

第一条 _________夫妇,兹愿共同收养_________为养子女。

第二条 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省_________县人,愿被_________夫妇共同收养。

第三条 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同意_________被收养。

第四条 被收养人自本收养契约书生效之日起,改从收养人姓_________仍名_________。

第五条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有互负抚养的义务,有互享继承的权利。

第六条 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本收养契约书经双方签名后生效,特立此契约为凭。

收养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被收养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收养协议书15

1.格式

收养协议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 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是确立拟制血亲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收养法》第4条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①丧失父母的孤儿;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年满三十五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是:①孤儿的监护人;②社会福利机构;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④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⑤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见《收养法》第14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登记与公证。这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3)孤儿或者生父母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收养协议书精选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