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国留学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国留学协议书1甲方:华中科技大学
乙方:
(出国留学人员)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箱(Email):
丙方:
(出国人员所在院系)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响应国家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根据甲方及丙方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学校批准,甲方同意派遣乙方以的留学身份赴国(大学)师从老师研修,期限为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甲方及丙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三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略
第三条乙方须完成的留学目标任务为:
1.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追踪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回国后能用外语开设一门以上新课程。
2.同国外大学助理教授以上人员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回国两年内能有实质性项目合作或联合发表高水平论文。
3.积极为学校举荐人才,提供不少于2名海外优秀学者的有效信息给甲方及丙方。
4.必须完成本协议书第二条所确定的留学内容。
第四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甲方保证乙方在批准期限内保留公职及其他相关待遇,具体规定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20xx〕37号)执行。
第五条乙方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出国(境)时间在一年以上离境前须办理临时离校手续,若在校服务期限的,应向甲方交纳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按期回校后退还本人。
2.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20xx〕37号),并按本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条的要求,努力完成留学任务,并按期回校工作。留学期间每三个月口头向所在院系报告一次在国(境)外学习、生活情况。
3.乙方在外留学期间一般不得延长留学期限。确因特殊情况须延期者,在不改变原出国(境)任务和目的的前提下,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持所在国同意延期的正式函件,经个人申请、院系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出国(境)期间最多只能办理一次延期,延长期限不能超过出国(境)前的批准期限,且最长不超过一年。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本协议书的内容。乙方留学期间,保证遵守国家以及所在国的法律,服从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甲方有关利益。
5.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同时提交书面的留学工作总结,并保证按学校规定在回国后至少在甲方服务二年,且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一般不得再次提出期限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出国(境)申请。
第六条丙方承担如下义务:
1.在乙方留学期间,须与乙方保持良好沟通,对乙方进行跟踪管理。
2.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协议相关规定。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未按期回国,自逾期之日起,甲方为乙方保留公职12个月,如保留公职期满仍未归,甲方将对乙方作不保留公职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留学年限期满时止。
第十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丙方
甲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国留学协议书2甲方:首都体育学院 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邮编:100088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首都体育学院 学院学生
姓名: 性别:
学院、专业、年级、班
学号: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丙方:学生家长(或担保人姓名): 与乙方的关系:
身份证号: 电话:
现工作单位:
现住址及联系方式:
留学单位: 台湾体育大学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出国交换留学,三方各自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为发展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促进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增强实践能力,开阔视野,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甲方应积极开辟渠道,对申请出国(境)留学生出国(境)留学的学生进行管理,为学生通过交流项目出国学习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2.学校与接收我院学生出国学习的单位签署交流协议。在乙方自愿及有经济承担能力的条件下,甲方愿意推荐乙方赴台湾体育大学(单位名称)学习,期限为 20xx年02月至20xx年07月。乙方在留学单位学习过程中,甲方与乙方应定期联系,检查乙方学习情况,解答其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乙方在遵守甲方要求按期完成任务回国后,学校承认乙方在国外所修学分。
二、乙方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乙方出国学习属于出国交换留学性质,按出国交换留学生办理一切手续。
2.乙方在出国前应没有任何欠费,同时须遵守学院财务处相关规定。
3.乙方在出国前,须办理留学手续,以保留学籍。乙方在留学期间,户籍不变,享受在校学生的伙食补贴。
4.按照学校学分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乙方在回国后,须提交在国外交流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成绩合格者可由学校教务处审核后获得相应学分。
出国留学协议书3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留学人员)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
性别:
学号:
现就读单位(院系、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邮箱: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场的需要,根据我校与________________所签订的交流协议的相关条款,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选派乙方前往________________进行交流学习,专业为。交流学 ……此处隐藏17348个字……8、支付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外语考试、体检、护照、签证、公证、交通、通讯、指导、接待、翻译、复印、打印、录音磁带及场地租用等)。
第五条如因乙方原因要求中途终止办理出国手续,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并支付办理出国手续所需的部分或全部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终止办理出国手续,甲方应承担相关的责任,并退还乙方已交的部分或全部办理出国手续费。
第七条乙方完成所学专业后按期回校后,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发给其学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擅自变更留学国家和留学学校,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所修学分,不发给其学位证书,并视其为自动退学。
2、如因乙方原因,留学期间终止国外学业要求提前回国,甲方只认可所学专业合格的学分,不认可语言和不合格专业课程的学分。未尽事宜甲方主管部门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如乙方留学期限已满,但未按规定完成应学专业课程回校后,学校只认可所修专业课程合格的学分,不合格或未修专业课程由乙方补修或由甲方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规定完成应学专业课程的学分,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回校办理毕业手续,甲方将在接到乙方延长办理毕业手续的申请后,按规定延长乙方回校时间,最长不超过壹年。从留学学校放假之日起计算。
5、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经留学学校批准可延长留学期限。甲方在接到乙方延长留学期限的申请和留学学校的通知书后,将按学校有关规定适当延长乙方毕业时间,最长在留学期限外不超过壹年。从留学学校放假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留学期间,如果由于乙方违约、忽视管理或违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原因造成南布列塔尼大学人员一定程度上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将赔偿南布列塔尼大学的损失、花费、损害及因伤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索赔、诉讼费等。
第十条、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教务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出国留学协议书15(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单位(姓名)为代理人与(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
(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国留学,期限为 年个 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 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 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下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 方(签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签字) 乙方保方人(签字)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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