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协议书

时间:2024-10-31 15:29:27
【荐】房屋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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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协议书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 结算。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 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五、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七、本合同连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协议书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乐陵市威格尔橡胶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德州天弘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

乐陵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元大道西首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10年;自20xx年01月0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2、房屋租金:每年5000元币(伍仟元);每年年初缴纳年租金。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需按时交纳各种费用,因乙方未按时交纳各种费用所产生的任何问题均乙方自行承担;

2、在租用期内,乙方将该房屋做办公场所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在租赁期内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给第三者;

4、租赁期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5、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半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6、在租赁期内,如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签约日期:20xx年1月1日

房屋协议书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甲方 楼整套作为生活居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在位于 的房屋 楼整套作为生活居住,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租凭协议书。

二、租赁期限:自 _____年____月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优惠至每季 元整(大写数字/元整),乙方在起租日前十天支付给甲方,押金为 元。

2.租金先付后用,一季一付,在每季的前10天将下一季的房租付清,协议书《房屋租凭协议书》。

3.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应开具收据给乙方。

四、乙方履约事项:

1、乙方及时清付所使用的水、电、煤气等费用。

2、乙方保证不转租房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邻居利益受损,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可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3、乙方发现水管、下水管道堵漏时,要及时疏通,或请专修人员来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4、为了消防安全和房屋设置,乙方不得在房内用煤球炉取暖、烧饭,不得用电炉用煤球炉取暖、烧饭,发现一次扣押金五百元($500元)。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 元。

六、租赁期满,甲方对协议书第四条和第五条进行验收,如无损坏,乙方也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退还押金,否则甲方有权酌情扣除押金,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人,现住________。系下列立约人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甲方之_________于_________年病故,遗有楼房_________栋共_________间,存款_________元及家具衣物等。_________均己结婚,共同一起生活。现在_________均愿分家单过,甲方商得 ……此处隐藏13479个字……/p>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 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积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 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 偿。

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 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 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 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 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 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 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 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 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 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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